(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協調、督辦、考核、培訓、文書、檔案、修志、信息、機要、保密、財務、接待、會務、車輛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管理、干部人事、機構編制、法治、安全、信訪穩定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牽頭承辦財政信息化建設的具體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預算科。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執行土地收入分配政策;承擔稅政管理工作;負責鎮(街道)預算管理和預決算編制工作;牽頭起草綜合性財政工作報告和承辦鎮(街道)財經指標綜合考核的具體工作。
(三)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和分析預測。負責總預算會計核算、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和財政決算工作;負責國庫管理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和監督檢查;管理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和財政代管資金;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統發。牽頭接受預算執行審計、承辦綜合治稅等方面的具體工作。
(四)行政政法科。承擔行政、政法、黨群等方面的部門預決算、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績效評價的業務指導、審查審核和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的預算下達、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參與相關領域(行業)發展規劃研究、重點項目論證和政策措施落實;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品配置、培訓費、會議費、差旅費等標準的制定。
(五)教科文科。承擔科技、教育、文化、旅游、體育、新聞傳媒等方面的部門預決算、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績效評價的業務指導、審查審核和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的預算下達、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參與相關領域(行業)發展規劃研究、重點項目論證和政策措施落實。???????????????????????????
(六)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林業、畜牧、扶貧、氣象、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決算、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績效評價的業務指導、審查審核和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的預算下達、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參與相關領域(行業)發展規劃研究、重點項目論證和政策措施落實。牽頭承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扶貧開發、農村綜合改革、河長制等財政方面的具體工作。
(七)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就業、醫療保障和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決算、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績效評價的業務指導、審查審核和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的預算下達、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參與相關領域(行業)發展規劃研究、重點項目論證和政策措施落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專項資金的財政監管和預決算工作。
(八)產業發展科。承擔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商務、招商、國資、金融、應急管理、工業園區等方面的部門預決算、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績效評價的業務指導、審查審核和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的預算下達、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參與相關領域(行業)發展規劃研究、重點項目論證和政策措施落實;開展全區稅源調查分析;參與支持企業改革發展財政政策研究;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編報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協同相關部門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指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協調、配合中央和市級金融監管機構對全區各類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對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經濟建設科。承擔交通、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部門預決算、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績效評價的業務指導、審查審核和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的預算下達、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參與相關領域(行業)發展規劃研究、重點項目論證和政策措施落實。牽頭承辦生態文明建設財政方面的具體工作。
(十)政府債務管理科。負責全區政府債務管理工作;制定全區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提出全區政府債務規模控制和限額管理建議;編制政府債務預算;負責政府債券和主權外債的申報、資金分配、使用、監督和償還全過程管理;負責全區政府性債務統計分析評價;動態監測和評估政府性債務風險;負責債務管理政策的宣傳培訓;督促各單位完成政府隱性債務十年化債計劃;指導債務單位化解存量債務、管控債務風險相關工作。
(十一)會計管理與監督檢查科(政府采購辦公室)。負責全區會計管理、政府采購管理、內控制度建設、財政監督檢查、預算績效管理、財政票據管理等方面工作;牽頭承辦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核算管理的具體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設置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務群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