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33959972Y/2024-00301 | [ 發文字號 ] | 津發改〔2024〕51號 |
| [ 主題分類 ] | 物價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發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9 | [ 發布日期 ] | 2024-08-19 |
發布日期: 2024-08-19 17:07:01
各燃氣企業、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的有關要求,以及上游供氣企業調整重慶天然氣門站價格情況和《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4年非采暖季中心城區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24〕734號)精神,按照我區現行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經區政府同意,現就2024年非采暖季我區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及執行時間
(一)工業、商業、集體用氣最高銷售價格由2023年采暖季每立方米3.487元調整為2.977元。
(二)CNG原料氣價格、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本次仍暫不作調整,CNG原料氣最高銷售價格繼續按現行每立方米2.576元執行,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繼續按現行每立方米3.686元(按質量計算為每公斤5.420元)執行。
以上非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
二、切實維護市場穩定
天然氣價格調整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做好氣費清算結算,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有關部門和燃氣企業要加強供需銜接,保障用氣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天然氣市場供應平穩運行和價格政策平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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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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