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鄉村振興局
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
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印發《促進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十二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津鄉振發〔2022〕28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貫徹落實全國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工作推進視頻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我區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下同)穩崗就業工作,保持脫貧人口務工規模總體穩定,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現將《促進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十二條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你們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宣傳,推動政策落實,相關責任單位按季度收取措施落實情況,政策落實情況將納入季度通報。
促進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十二條政策措施
一、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對招用我區脫貧人口,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連續繳納1年以上且仍在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企業,按照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招用脫貧人口,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用人單位,按其實際為招用人員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費、職工醫療保險(含大額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全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二、支持就業載體吸納。對符合相關條件經評選認定的就業幫扶車間,按照不同車間建設類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資金。每年度實施就業幫扶車間績效評估,根據穩定帶動就業能力、帶動增收能力、勞動關系、生產經營狀況、管理機制建設、典型示范效應等情況給予車間2—10萬元帶動就業獎補。﹝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區人力社保局﹞
三、引導外出務工就業。每年對跨區域外出務工的脫貧人口適當安排交通補助。其中:能提供報銷憑證的脫貧人口,按外出務工乘坐火車硬座、高鐵(動車)二等座和省際(縣際)班車客運的往返票據據實補助;對無法提供報銷憑證的脫貧人口,按區外市內就業50元、到市外就業200元的標準給予定額補助(含往返費用),每年僅可享受一次。江津區戶籍脫貧人口在區外區域連續就業3個月及以上,并仍處于就業狀態的,按500元/人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在山東就業的,按800元/人給予補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勞務經紀人向我區脫貧人口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不含勞務派遣),實現全日制單位就業(公益性崗位就業除外),且連續就業3個月及以上,按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就業困難的脫貧人口實現家政服務、個體工商戶雇工、商販、網約車駕駛員等四類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個人實繳職工養老保險費、職工醫療保險費(含大額醫療保險)的2/3給予社保補貼。(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四、加大創業支持力度。脫貧人口首次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1年以上3年以下,帶動就業3人以上,按規定給予8000元/戶的一次性創業補助。脫貧人口自主創業,可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個人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開辦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有創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可入駐創業孵化基地,享受場租減免、導師服務、創業沙龍、融資對接、事務代辦、政策咨詢等創業服務。(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五、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在安排各級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時,優先支持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鞏固脫貧成果和鄉村振興的項目。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采用以工代賑實施的項目,優先吸納脫貧人口,盡可能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帶動更多脫貧人口參與工程建設,充分發揮以工代賑“賑”的作用。﹝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
六、加強公崗開發管理。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優先安置弱勞力、半勞力和無法外出、無業可就的脫貧人口,確保規模保持總體穩定。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按照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對聘用期滿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人員,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用人單位可按規定同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脫貧人口,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支持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利用工余時間打零工增加收入。﹝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
七、培育打造勞務品牌。強化政策支持,勞務品牌相關職業未進入國家職業分類大典和全市專項職業能力目錄的,要積極納入我區特色工種,按規定納入培訓補貼范圍。對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機構和勞務經紀人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將脫貧人口作為勞務品牌優先輸出就業服務對象,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一次性交通補助。(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八、強化職業技能培訓。摸清脫貧人口培訓需求,結合區域非遺文化、文旅融合等特色產業和勞務品牌等,因地制宜長期開展花椒種植、鄉村旅游、農業技術員等實用性強的工種培訓,促進就近就業創業。圍繞我區重點企業用工需求和“一區兩群”對口協作開展技能培訓,提升轉移就業能力,促進勞動力資源配置協同。對參加人力社保部門職業技能培訓、鄉村振興部門就業技能培訓的脫貧人口,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享受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或誤工補貼,全年參訓脫貧人口不低于300人,確保對有培訓需求的應訓盡訓。﹝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
九、實施“雨露計劃+”行動。全面開展“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組織引導脫貧家庭新成長勞動力入讀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建立脫貧家庭新成長勞動力就讀職業院校意愿清單、在讀生清單和即將畢業生就業意愿清單,落實學費減免、助學補助等政策。動員職業院校、用工企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組建就業聯盟,建立穩定的就業渠道,提升脫貧家庭接受職業教育子女穩崗就業質量。﹝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
十、加大稅收減免力度。從事個體經營的脫貧人口,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招用脫貧人口,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7800元。(責任單位:江津區稅務局)
十一、傾斜支持重點區域。將白沙鎮、蔡家鎮、柏林鎮、西湖鎮、賈嗣鎮、中山鎮、永興鎮、嘉平鎮、塘河鎮、四屏鎮等10個區級重點幫扶鎮,白沙鎮復建村,蔡家鎮茅灣村、福德村,柏林鎮華蓋村、復興村,西湖鎮關勝村、百燕村,永興鎮毗羅村,賈嗣鎮龍山村,中山鎮白鶴村、常樂村,嘉平鎮大埡村、紫荊村,塘河鎮硐寨村,四屏鎮四面村等15個重點幫扶村作為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工作的重點區域,在資金分配、項目建設、公崗開發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針對區級重點幫扶鎮,落實鄉村振興聯系幫扶機制重點幫扶。﹝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
十二、健全監測幫扶機制。建立“周報告、月調度”工作制度,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動態掌握脫貧人口就業狀況,重點摸清返鄉人員就業意愿、返鄉原因、技能水平、服務需求等情況。推動就業政策“免申即享”“無感智辦”,確保各項補貼及時兌現、應享盡享。按照標準化服務流程,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開展1次就業創業政策宣介,提供1次職業指導,推薦至少3個針對性就業崗位。對有技能提升需求的,及時組織參加培訓。加大脫貧人口就業維權力度,督促指導企業與脫貧人口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提供良好工作環境。﹝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農業農村委(區鄉村振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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